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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化市建设局
发布者:
浏览量:403
发布日期:2008-01-07 13:58:32
所属地区/专题:遵化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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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基本信息 |
一、建设局主要职责:
1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市关于城乡规划建设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。
2、贯彻执行城乡总体规划,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城市建设发展战略、城市管理法规、规章。受政府委托负责编制和调整城市总体规划、各乡镇村区域规划和各地段细规划。
3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家有关法规,对全市所有建设项目的选址、建筑设计、工程招投标、建筑施工、工程质量等实施审批、监督和管理。
4、依据国家有关法规,负责对全市建筑、建材业的等级资质、队伍素质进行审查、技术培训和行业管理。
5、负责市规划区内所有道路、给排水、绿化美化、 热力燃气等市政公用事业实施规划、施工和管理。
6、受市政府委托,负责全市房产确权发证、综合开 发、交易、纠纷促裁、住房改革和市政府公用住房的管理。
7、按照城市建设有关法规,对全市城乡规划、建筑 施工、市容环境、市政设施、园林等实施管理、监察和治理。
8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二、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(总计460人 )
建设局人员编制情况:行政编制22人,事业编制76人,其余为差额、自收自支。
1、综合办公室 (行政科室,含警卫、司机及勤杂共计16人,人员混用)
主任:杨建军
副主任:远红波、张燕峰、张国友
主要职责:负责局机关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综合性文件起草、文印打字、收发保密、安全保卫、纪检监察、人事劳资、后勤、总务等工作。
2、财务科 (行政科室,5人,人员混用)
科长:张立军
副科长:韩国忠
主要职责:负责全局财务收支管理,负责编制年度预算、年终决算,负责对局属各单位进行财务监督检查和内部审计,负责财务人员培训、制订实施财务管理制度。
3、规划科(行政科室,8人,人员混用)
(1)村镇规划科科长: 荣国辉
副科长:乔艳芳
(2)城市规划科科长:王政强
主要职责: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规划的法律、法规和规章;贯彻执行城市总体规划,负责组织和审查建设项目的选址,参与国土和区域规划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,负责城市规划管理;组织编制城市规划,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和勘察设计工作,负责建筑设计方案,初步设计有关方面的审批工作;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城市发展战略及城市规划的方针、法律、规章。负责各类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查和报批工作;依法查处有关城市规划的违法案件;依法收取有关费用;承办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4、建筑业管理处(暂含工程招投标办公室、建节能办、墙体改革办、建筑市场稽查办)(行政科室,12人,人员混用)
处长:李耕
副处长:张玉琴
主要职责:负责全市建筑业行业管理,对建筑企业进行资质审查、定额管理;负责审查等级资格、监督工程预决算,培训建筑职工,负责组织竣工验收,协助自理施工企业与有关方面的纠纷问题;负责按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组织招投标工作,负责组织鉴定施工合同;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节约能源的政策法规,制订节能规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推行新墙体材料,制订墙体材料改革计划及实施方案,并按规定组织实施;负责全市建筑市场稽查工作,查处建筑市场违法案件。
5、拆迁办(行政科室,5人,人员混用)
主任:王立志
副主任:符立志
主要职责:负责制定城市拆迁方面的有关文件,并组织实施。
6、城市建设管理处 (全额事业科室,17人)
处长:李树武
副处长:刘志刚、齐凤生
主要职责:负责市政工程的测量制图、 编制预算、审核决算、组织施工、监督管理及市政设施监察、维修管理工作;
7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(全额事业科室,14人)
站 长:王玉光
副站长:陈建军、雷爱儒、李云英
主要职责:负责全市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工作,监督检查受监工程的勘察、设计、施工单位和建筑构厂的质量登记、营业范围及技术标准执行情况;检查检验其工程(产品)质量,参与评定优质工程,负责工程质量处理;负责对建筑材料和建筑构件进行质量检测,参与工程质量事故处理。
8、规划监察大队 (全额事业科室,11人)
队 长:王建军
主要职责:负责按建设部颁发的城市监察规定,对城市规划建设中违反城市建设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。
9、房产管理处 (差额事业单位,24人,含住房公积金管理部,此次将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定为副科级事业单位)
处长:许 江
书记:冯国林
副处长:侯亚雄、高建丽、庞金宁
主要职责:负责对全市房屋建设开发进行宏观管理,负责对公产房屋和公基管理,负责房屋产权产籍管理;参与制定房改方面的有关规定,并组织实施;对正对居民住宅小区负责物业管理。
10、园林管理处 (全额事业单位,17人)
处 长:徐志远
副处长:周劲松、任彩光、李秀敏
主要职责:负责贯彻落实国务院绿化条例,负责市区和建制镇的绿化工作,编制绿化规划、年初计划和城区绿化项目的审批,负责市区主街道树木花草、景点、绿化、公园名树管理,负责绿化工程预算、施工、验收及决算审核工作,组织检查督促专业绿化、机关居民住宅区庭院绿化以及城区绿化工作等。兼管城市绿化办公室的全部工作。
11、建设档案馆(全额事业单位,4人)
馆 长:杜松林
主要职责:负责城市建设资料图纸的归档、保管、借阅工作,按规定收取档案核查费。
12、建筑设计所(自收自支单位,8人)
所长:冯秀艳
副所长:毛建东
主要职责:负责承担建设单位委托的各类建筑工程主体设计。
13、房产交易 (自收自支单位,14人)
所 长:马洪兵
副所长:孔祥山
主要职责:依法对房产交易市场进行管理,管理房地产二、三级市场,负责房地产价值评估,参与拟定有关法规和实施办法,提供房产信息服务和法律政策咨询,检查有关房产交易规定执行情况,查处违法案件。负责办理房产交易合同签字、登记过户、申报权证等手续,协助解决房产交易纠纷,办理合同变更,搜集整理房产交易中的有关资料归档。
14、房地产开发公司(自收自支单位,20人)
经 理:耿存
副经理:佟继平
主要职责:负责依据房地产管理部门提供的房地产开发计划,结合市场需求进行住宅和营业用房的开发建设并按有关规定出售。
15、自来水公司(自收自支事业单位,72人)
经理:范成友
副经理:纪成锁
主要职责:负责对市区居民和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供水,对供水设施实行管理和维修,负责拟定自来水供应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,对水源地和水质进行保护和监测、对市区内供水工程进行审批、设计、施工和管理;负责对市区管网、供水设施及水厂建设等资料的归档工作。
16、市政工程公司(自收自支事业单位,49人)
经理:刘志印
副经理:周海亮
主要职责:承担市政工程建设施工。
17、 监理公司(企业,3人)
经 理:秦小山
主要职责:负责市内各项建筑工程的监理工作。
18、园林绿化公司(企业,3人)
经理:王建国
主要职责:负责城区内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。
19、环卫处:(全额事业单位,91人)
主任:张贺国
副处长:陆德生、孙雪芹
主要职责:负责城区内市容市貌的整洁干净,负责城区内主要街道每日进行清扫,并负责垃圾清运。
20、建业招投标代理公司(企业,1人)
经理:张建兴
主要职责:负责建设工程的招投标代理工作。
21、收费大队(自收自支事业单位,44)
收费北队队长:赵国兴(22人)
收费南队队长:高春林(22人)
主要职责:对城区内市政设施有偿使用费及卫生费进行收缴。
22、市政设施维修队(自收自支事业单位,7人)
队长:付守春
主要职责:负责城市市政设施维护、维修。
23、路灯所(全额事业单位,6人,人员混用)
主要职责:负责城区内路灯的建设及日常维护工作。
网址: www.zhjs.gov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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